1.公民(自然人);
2.機構或組織(法人);
3.國家。國家可以成為國際法律關系和國內法律關系的主體。例如,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國家。除了以上,其他都不是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