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於2010年生效,共10章48條。
外交是壹個國家以和平方式行使主權的活動。通常是指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長和外交當局代表國家進行的對外交流活動。外交活動歷史悠久。能夠處理外交事務是壹個國家的基本定義要素。現代外交壹般認為是從文藝復興初期的意大利北部開始的,最早的大使館建立於13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