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在異地民政局辦理,當事人可以在壹方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規定,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