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享有自治權——國家立法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根據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條例規定了本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問題;關於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具體事項,由單行條例規定。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我國全體公民必須遵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