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41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153條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先將*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分割為配偶財產,其余為被繼承人財產。
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