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被告與原告的關系,以被告的名義進行訴訟,確認利益關系。
2.應訴,通常由被告應訴。
取證、舉證、質證。法官只根據擺在法官面前的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斷。當事人事後補充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或者證據的,有義務承擔額外的訴訟費用。
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