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第三條網絡交易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商業道德、公序良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切實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條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線、線上線下監管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絡交易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