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律越來越完善。為了保護公民權益不受損害,即使口頭協商也在合同範圍內,甚至聊天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參考。因此,網絡條款絕對具有法律意義。
法律條款有其依據和局限性,這個條款之所以具有法律意義,是因為它是合法的、完整的。《合同法》規定,對壹方不公平的合同無效,條款也應如此。所以那些含有霸王條款的協議,無論是書面形式還是網絡形式都是無效的。
理論上,網站的條款具有合同的性質,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實際上很難證明,所以很難根據這些網站裏的條款,合同法,電子簽名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