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持械入室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械搶劫;(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家屬應及時委托律師幫助會見、了解客觀案情,申請取保候審,根據案情為其進行無罪或罪輕辯護,爭取從輕判決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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