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為證據或者法律依據。\x0d\微信聊天記錄的聊天內容在性質上屬於電子數據,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分析表明,電子數據是壹種有效的證據類型,因此微信的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x0d\能否達到證明目的,取決於聊天記錄的具體內容,與待證明事實的相關程度,是否有其他證據支持,以及對方的質證意見。\x0d\民事訴訟法\x0d\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x0d\(壹)當事人的陳述;\x0d\ (2)書證;\x0d\ (3)物證;\x0d\ (4)視聽資料;\x0d\ (5)電子數據;\x0d\ (6)證人證言;\x0d\ (7)鑒定意見;\x0d\ (8)檢查記錄。\x0d\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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