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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的性質是什麽?

法律分析:違法行為按性質可分為刑事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和行政違法行為。其中,危害社會,觸犯刑法,應當受到懲處的行為,就是犯罪行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質的特征。行為的違法性和可罰性是由其社會危害性決定的,二者是不可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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