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學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保密管理部門、密碼管理部門建議有關國家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理。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發現核心密碼、普通密碼泄露或者存在影響其安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不立即采取應對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的,由保密行政部門、密碼管理部門建議有關國家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