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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違章建築?

法律解析:違法建築是指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其中包括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經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未經批準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規定而建設的建築物,未經批準改變使用性質而建設的建築物,超過法定有效期臨時建設且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築物的建築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壹)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二)能夠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三)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所得,並可處以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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