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規定了履行期限,遲延履行將構成根本違約。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和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客觀性:
根據2021、1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