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上海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條例》,法律明確要求對被病毒汙染的場所進行消毒。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嚴格消毒。拒絕消毒的,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強制消毒。所以衛生行政強制殺滅病媒生物,不履行消毒義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