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辦理具體案件,依法決定是否起訴,在偵察過程中起著指揮作用。(檢察官可以根據線索決定刺探任何人,不論其職位如何。)
警察的主要職責是公共秩序、安全和執法。這是壹個特定的任務。警方也可以主動發現和偵破,但需要及時向主辦檢察官匯報,由主辦檢察官指導辦案。
檢察官是壹名高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