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頒布1年3月——本法的目的是保護和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頒布日期1997年6月+10月1日-為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條例。
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於10月8日經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並於3月8日起施行,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