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的規定:招標規則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前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按投標金額的5%收取;中標人確定後,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全額退還(無息),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正式合同後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中標人未與我公司訂立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無息)後合同履行期滿後退還;質保期原則上不少於壹年,金額按不低於合同金額的8%收取,質保期滿後全額退還(無息)。但交多少錢是招標方說了算,規則歸規則。具體操作不壹定照此進行,主要看招標方如何決定。壹般情況下,投標保證金可以在中標人簽訂合同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