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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韓國軍方重申朝鮮是韓國的“未收復地區”?

據韓聯社5月3日報道,針對法務部門4月提出的修改憲法第三條領土條款的建議,韓國國防部做出了維持現有條款的結論。韓國國防部認為,維持現有條款將使政府獲得保護半島和平與安全、防止周邊國家介入的合法名義。

關於國界的界定,韓國政府壹直主張韓國的領土包括“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韓國國防部認為,應維持憲法第3條規定的“韓國領土包括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內容。現有條款更有利於構建軍事力量體系,確保軍事力量,從而有助於半島統壹。

根據韓國現行憲法第三條,在朝鮮半島違背韓國意誌使用武力是對韓國領土主權的挑釁,是違憲行為。此外,憲法第三條中的領土條款也是制定韓國《國家安全法》的基礎。

根據法律,朝鮮政權是“反國家團體”,贊揚和支持這些團體的行為違反法律,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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