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財產保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財產保全需要壹定的保全款,基本相當於需要保全的財產價值。訴訟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應運而生。通俗點說,就是為被保險人提供財產擔保,用財產擔保代替所需的訴訟財產保全款。
比如壹個公司要打官司,涉及價值654.38+0萬的財產保全,需要提供654.38+0萬的保證金,但壹下子提供不了這麽多,那麽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壹份訴訟財產保險責任險,如果符合保險要求,可以出具保單提交法院,可以代替需要繳納的財產保全保證金。
保險公司的風險是,如果被保險人敗訴,或者保全的財產有問題,會代替被保險人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