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法官只是壹個適用法律的機器(大陸法系),同樣的證據,同樣的法律,結果應該是壹樣的。
但加上人為因素,就復雜多了。
不能說二審法院的法官素質就壹定高。這裏有壹個分寸的問題。畢竟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都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