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規定,文職人員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或檔案存儲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社會流動人才,應聘人員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但護理、藝術、體育專業崗位就業的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其中,特殊需要可放寬至中專學歷,但應報有審批權的單位的上壹級政治機關,然後按規定程序辦理征兵手續。
《意見》還規定,國家實行資格制度的職位,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和條件擇優錄用。同等條件下,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優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