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對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沒有“其他規定”,所以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當然,兩年的訴訟時效可能會中斷或中止,所以最終起訴時間可能會超過兩年。《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