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男人在戀愛的時候什麽都答應女人,但是我們真的來了之後壹切都變了。我來這裏四年了,我去學校給老公學韓語,給這個家買家具家電。生活費不夠。工作掙的錢貼補家用,前後花了3000萬韓元。結果我爸媽讓我把我爸的房產以50億賣給他們。我沒同意。他父母告訴他的。
在我身邊,很多公婆或者老公婚後都改了臉。大部分都是在國內留學的時候談戀愛結婚的。有些人甚至被打到婦女保護中心,有些人被殺了。
我不是想嚇唬妳。如果妳愛他,就不要回韓國。這裏所有的社會習俗和法律都保護男人的利益,這對女人很不公平。離婚的時候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拿不到。請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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