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這只能算是普通的民事糾紛。如果妳父親沒有對孩子造成任何傷害,那麽警察局的拘留是不夠的。
第三,殘疾的簽字要求是國家認可的,不是隨便哪家醫院,沒有法律效力。
第四,看妳的問題,應該是家裏人在這方面做了什麽。妳可以找壹個不在本地的律師來為妳維權。因為中國的律師是壹個吃被告吃原告的中國。雖然我也是律師。
第五,妳最好讓相關的人去做相關的證據。
以上只是對妳問題的大概回答,妳要向妳的律師做詳細的案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