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禁止商業賄賂暫行規定》第五條,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給予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本規定所稱回扣,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秘密返還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商品價格的壹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