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其相關的、配套的設備、設施(包括網絡)組成的,按照壹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采集、處理、存儲、傳輸、檢索信息的人機系統。《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計算機信息系統,是指由計算機及相關的、配套的設備設施(包括網絡)組成的,按照壹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處理信息的人機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