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全面維護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需要,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65年7月1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壹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免受危險和內外威脅,以及確保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