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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是如何劃分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

法律分析: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可以通過自己的獨立行為進行任何民事活動。年滿18周歲、精神健康的公民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無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只有其法定代理人才能進行民事活動。3.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壹個公民只有部分民事行為能力,所以也叫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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