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采石場爆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受傷,依據的是什麽法律法規?

采石場爆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受傷,依據的是什麽法律法規?

《安全生產法》第91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處罰或者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 上一篇:文光旅遊體育局主要和什麽部門對接?
  • 下一篇:我們初中生為什麽要學習憲法的基本知識,增強憲法意識?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