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和國際法等方面規定了壹系列公共生活的法律規範,其基本立法精神是在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共環境的基本前提下,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