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經濟法應遵循資源優化配置、國家適度幹預、社會導向、經濟民主、經濟公平、經濟效益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全面、系統、綜合、綜合調整的法律部門。現階段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經濟管理關系和壹定範圍的商業協調關系,以各種組織為基本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的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上一篇:紋眉糾紛由哪個部門負責?下一篇:我是非法學專業本科,想問壹下司法考試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