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頒布的第壹部審計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於8月29日發布的《審計工作實施條例》,1985。
新中國頒布的第壹部審計行政法規是10月30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
新中國的第壹部審計法是1994年8月31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最新修訂)》已經2010年2月2日國務院第65438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公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自2010年5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