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法,其條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於9月20日,1954,1975,17,1978,3月5日和1982,2月4日通過了四部憲法。
擴展數據
憲法修改的意義和原則;
憲法修正案是黨中央站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
修憲是為了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嚴格的法律和程序;堅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知識;堅持對憲法進行部分修改,而不是大改。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人民網-憲法修改的意義、總體要求和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