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是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於2009年5月1日生效。內容包括總則、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共7章7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和報告火災事故的義務。所有單位和成年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在內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