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聾啞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3.強制醫療案件的被申請人或者被告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78條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
第304條
人民法院受理強制醫療申請後,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強制醫療案件,應當通知被申請人或者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到場。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定律師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