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第二任妻子離婚後,我和三歲半的女兒還有法律關系嗎?

第二任妻子離婚後,我和三歲半的女兒還有法律關系嗎?

如果妳和前妻離婚了,妳和前妻都是第二次結婚,那麽她帶的三歲半的女兒和妳之間就沒有血緣或者親屬關系,不需要主張撫養她的義務,但是只要妳們還是合法婚姻,那麽妳就有撫養和監護這個孩子的義務。
  • 上一篇:誰是我的環保夥伴?
  • 下一篇:我在壹張空白紙條上寫了我的名字,後來被塗改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