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庫有禁止遊泳的警示,水庫不存在管理不當的過錯,與水庫無關;
2.三人均為成年人,也就是說,應當對自己行為的風險和後果進行判斷,對於擅自在水庫遊泳,應當各自承擔風險;對對方沒有任何強迫或誘導,願意見面就走,事故發生時盡量互相幫助並報警。因此,甲乙雙方對丙方的意外溺水不承擔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
3.從道德角度來說,建議甲乙雙方向丙方親屬表達自己的感受,畢竟從普通人的心理來看,難免會有負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