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和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以上規定表明,取得法律碩士、法律碩士學位後,可以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的新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