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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參與分配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參與分配是指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對債務人財產啟動執行程序後,其他取得執行依據或者已經起訴債務人的債權人發現債務人財產不能清償全部債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全部債權進行公平補償的制度。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九十七條。被執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組織的,執行程序開始後,取得執行依據或者已經起訴的被執行人的其他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全部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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