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權是公民通過投票最終決定立法機關通過的憲法或法律是否生效的權利。
罷免權,選民或者選民單位依法撤銷其選舉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提案權是指公民在法定人數內提出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機關討論修改,或者通過投票表決直接制定為法律的權利。
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加選舉的權利,包括提名代表候選人,參加代表候選人名單的討論、醞釀和協商,以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