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討厭法律。我14歲,但是我想賺錢,但是我不會工作。不知道能不能通過洗碗賺點錢。為什麽

我討厭法律。我14歲,但是我想賺錢,但是我不會工作。不知道能不能通過洗碗賺點錢。為什麽

雇用兒童(16周歲以下)的,兒童無罪,由用人單位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進行處罰。

第六十八條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勞動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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