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無緣無故收到法院傳票怎麽辦?

無緣無故收到法院傳票怎麽辦?

法律分析: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或傳票後,應在指定期限(15日)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作為回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簽收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負責接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 上一篇:畫人家的門怎麽了?
  • 下一篇:工廠宿舍出租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