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11個月。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系,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信息、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和其他費用。拖欠或克扣工資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全額支付。如果付款日期超過合同約定的15天,則視為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首先去找公司領導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違約,要問違約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無法周轉,這個時候就讓公司出具借條。
其次,如果和公司協商不成,那就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處理,壹般問題在這裏就能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不了,那麽就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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