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作業。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