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979,1年7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首次明確了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規定了人民檢察院的設立、任務、職權以及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第二條。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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