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公示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對物權的享有和變動應當采取能夠取信於公眾的外在表現形式的原則。物權公示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①物權公示的方式必須由法律規定;(2)物權公示的效力必須由法律規定。BDE三項屬於物權法定原則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