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業不作為,或者不顧業主利益,亂收費,那是他們的行政責任。管理混亂,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要求整改和解決,比如物業投訴。這些都不是妳拒付物業費的理由。
3,建議是,要求與物業庭外和解,繳納物業費,然後通過正當途徑與物業就小區管理達成諒解,改進和完善!如果物業繼續不作為,請收集相關資料和證據,去法院起訴物業公司!現在法律講究誰主張誰舉證!所以~ ~請註意證據的有效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