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主舉報或投訴物業管理亂收費,那麽市、區物價部門會進行相關檢查,會給物業帶來很大的不便,所以物業最怕舉報亂收費。
如果違法或違約行為損害了業主的利益,可以構成正當的抗辯理由。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違法違規收費,或者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業主利益的,可以作為正當的抗辯理由。
在不存在違法或明顯違約的情況下,需要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結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標準和物業收費標準,對物業服務進行綜合評價,進而確定業主的抗辯理由能否成立。
再者,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或者在履行中存在重大瑕疵的,可以視為有理有據。比如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收費,違反合同約定占用或出租公共綠地、空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