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目考察法律法規變化引起的價格調整。選項A,未招標的建設工程壹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28日為基準日;選項C,工期延誤期間的特殊處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延誤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變化引起工程造價的變化。如果合同價格增加,合同價格不作調整;如果合同價格降低,則應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選項D,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因行政法規變更導致合同價格降低的,調整價格。